上海市民胡小姐去年7月在昆山购买期房,今年10月交房时却发现,绿化带中“多”出了一座五六十平方米的垃圾中转站,还正对居民楼大门。多名业主近日致电本报,认为开发商隐瞒不利于销售的信息,侵犯其知情权。
胡小姐说,由于购买的是期房,且位于昆山,所以之前从未到现场看过,只在本市市区的售楼中心看到过沙盘模型、听过销售员的介绍,以此了解小区和房屋情况。当时,沙盘上只有一个变电站的模型,未见垃圾中转站的踪影,销售员也只字未提。
记者根据胡小姐提供的业主联络表,随机询问了多名业主,他们对“垃圾中转站”事先均不知情。此外,业主们都说,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本应有一张小区平面图,但他们的合同中并没有这一内容,所附的图纸只有楼层平面图。
对此,开发商称,垃圾中转站在规划之内,并告知过所有业主。记者以客户身份联系客服中心张小姐。她说,目前公司正在商量如何解决这个问题。“可能会改变垃圾中转站的大门朝向,不正对9号楼,并在四周种植绿化,让它美观一点。”另外,她承认,售楼中心的沙盘上过去的确没有显示垃圾中转站,合同中也没有小区平面图。
国和律师事务所的龙陈律师表示,垃圾中转站是小区规划的一部分,开发商在售房前应该把其规模和位置明确告知业主,不得刻意过滤此类信息。沙盘作为宣传广告,供业主了解小区规划,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;预售合同内不附小区平面图,也是一种不规范的操作。